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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经开区、临江高新区科技局,城西科创区产业发展局,各市级众创空间: 根据《杭州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杭科高〔2015〕208号)、《杭州市众创空间评价细则》(杭科高〔2016〕158号),为落实年度评价为合格及以上的市级众创空间的财政资助政策,决定开展2015年度第二批市级众创空间发展情况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15年经认定的第二批市级众创空间。 二、评价内容 各市级众创空间填报杭州市2015年度市级众创空间发展评价申报表和自评材料,具体见附件。 三、考核形式 各市级众创空间填写评价申报表,并根据填写数据和材料的顺序,整理相关证明材料。市科委根据《杭州市众创空间评价细则》(杭科高〔2016〕158号)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评审,结合实地考察形成评价成绩。 四、材料受理 请各市级众创空间于2016年12月8日前,将考核申报表和自评材料(见附件)一式6份,经区、县(市)科技局盖章后报杭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办公室(杭州市惠兴路2号,杭州科技大厦603室)。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稿发至电子信箱xuedongpan@hznet.com.cn。凡超过项目申报和推荐报送截止日期的单位和地区(部门)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项目受理办公室:沈吉英 电话:87025452 市科委高新处:潘学冬 电话:87060184 附件:杭州市2015年度第二批市级众创空间发展评价申报表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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