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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科高〔2016〕170号 各区、县(市)科技局,经开区、大江东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雏鹰企业管理,规范和加强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2015-2017)实施意见》(杭科高〔2015〕79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雏鹰企业、青蓝企业)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杭科高〔2016〕26号),我委组织开展了对2010-2015年认定的 “雏鹰计划”和“青蓝计划”企业的绩效考核工作。经企业填报、区县审核、书面评价、实地核查及行政决策等程序,确定考核结果如下:
附件:1.2016年雏鹰计划绩效考核合格企业名单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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