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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5〕136号)、《杭州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创业品牌活动管理办法》(杭两创办〔2016〕1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我市创新创业品牌活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和范围 2015年1月-2016年12月,已经举办和拟举办的创新创业活动;单个活动主体每年度限报两项。 二、品牌活动征集对象 1.市有关部门; 2.市级及以上认定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经市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他具有举办创业创新活动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3.应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组织创业活动的能力和经验; 4.品牌活动可以一家单位申报,鼓励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鼓励申报单位围绕创新创业主题开展系列活动。 三、活动申报和资助流程 1.政府部门主办的品牌活动由市级相关部门提交市“两创办”;由“两创办”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后择优进行立项,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创新创业活动合同书; 2.社会机构主办的创新创业活动申报需通过各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盖章后推荐市科委;市科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后择优进行立项,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创新创业活动合同书; 3.资助标准和方式详见《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竞争性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杭州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创业品牌活动管理办法》(办法内容详见科技政务网http://www.hzst.gov.cn/。 四、申报和受理 1.申报要求。创新创业品牌活动征集采取书面与电子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2015年(2016年)杭州市创新创业活动举办申请表(附件1、2)、活动主办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书(附件3)一式6份,经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请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做好申报服务机构的初审和推荐,并在纸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统一汇总上报。企业申请材料经所在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上报至受理部门。 2.受理部门: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办公室。 3.受理截止时间:2016年6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项目受理办公室:沈吉英电话:87025452 市科委高新处:潘学冬电话:87060184 电子资料报送邮箱:xuedongpan@hznet.com.cn、fhq@hznet.com.cn。
附件:1、2015年杭州市创新创业品牌活动申请表(已举办) 2、2016年杭州市创新创业品牌活动申请表(拟举办) 3、承诺书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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