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江干科技经济园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组织2013年杭州市信息软件和电子商务项目申报的通知》(杭经信计财〔2013〕419号)要求,结合我区项目申报流程和有关最新政策精神,现将申报2013年杭州市信息软件和电子商务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2013〕6号)的规定,本次项目申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企业资质认定等方面的奖励。奖励类项目需为本年度和上一年度取得证书的奖励类项目。奖励项目包括:
(1)国际国内资质认证。对通过CMMI4级、5级评估的软件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6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2级、1级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对通过ISO27001/BS7799(信息安全管理)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000)认证、中国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等相关国际、国内认证的软件企业,一次性给予咨询和认证费用5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2)上规模奖励。对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奖励。每年奖励不超过10个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载体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对投资在500万元(含)以上的经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定的产业技术联盟,每个联盟奖励启动资金50万元。项目申报主体为产业及技术创新联盟的牵头单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认定办法另行制定。
(4)中心镇电子商务应用奖励。对中心镇或中心镇受托企业在本市电子商务综合平台上开设经认定的特色产品旗舰店的企业,年销售额首次突破5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中心镇特色产品旗舰店认定办法另行制定。
对奖励类项目,已享受过低级别奖励再通过高级别认定的,以高级别标准予以级差奖励。
2.对企业自主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资助。软件、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研发项目和电子商务产业化项目。其中对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财政贡献大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电子商务发展研究项目及其它重大项目,按照重点项目评审标准进行评定。资助项目包括:
(1)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项目,研发投入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不超过研发投入的20%给予资助;对重大项目研发投入5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超过其实际总投资额的25%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500万元。
(2)对商业模式创新、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的电子商务第三方服务平台项目,对用于平台建设的设备购置(计入固定资产)、软件购置(计入无形资产)投入进行资助,对项目投入2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不超过10%给予资助;对项目投入5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超过投入的14%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500万元(对其他产业化项目资助参照《杭州市重点产业(工业和信息化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条款)。
(3)对项目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平台,可按照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4)贴息补助。对开设中心镇特色产品旗舰店的本市企业,获得本市电子商务金融平台信用贷款的,对其超过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20%(含)以内部分的利息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注:以上有关政策是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摘录,以即将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3.本年度扶持重点。基础软件、支撑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嵌入式软件、应用软件,以及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信息安全等领域的软件研发、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研发项目和电子商务产业化项目;应用软件重点扶持金融、电力、通信、教育、交通、医疗、智能制造、智慧民生等行业应用领域的关键或共性软件研发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奖励、资助类项目申报要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条件;
2.申请单位必须是承担组织与实施本专项资金涉及具体项目、活动等的单位,且无尚未验收的本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3.申请材料真实可靠,信誉度高,不弄虚作假;
4.申请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并且,研发项目申报时,前期研发投资额应占计划投资额的30%以上;产业化项目原则上应是本年度完成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项目。
三、申报材料:
1.申请奖励时应如实填报和提供以下材料:
(1)杭州市信息软件和电子商务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地税、国税登记证等复印件;
(4)提供申请奖励相关内容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如CMMI4级以上评估证书、中国优秀软件产品证书等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除上述材料外,奖励类申报还应提供如下辅助材料:
(1)CMMI评估申请奖励企业还须提供SEI通过审核后的网上有关该企业信息(压缩成16K纸一张);
(2)涉及ISO27001、ISO20000奖励的,须分别提供咨询合同、认证合同复印件;
(3)合同、付款凭证、发票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2.申请项目资助时应如实填报和提供以下材料:
(1)杭州市信息软件和电子商务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2),投资额超过1000万的重点项目,请在本表相关项目中注明。
(2)杭州市信息软件和电子商务资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3);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单位最近年度会计报表和其他相关财务资料(最近年度系指项目已完成投资所跨年份,其中新成立单位须提供截止到2013年9月底的公司财务报表);
(5)地税、国税登记证等的复印件;
(6)项目已完成投资额的财务清单和明细表(详见附件4、5、6、7,研发项目的已完成费用归结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底,完成项目的截止日期为项目实际完成日期。待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后,拟资助的项目需提供已完成投资额的专项审计报告);
(7)企业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上统计直报”系统中的2013年7月、8月的软件企业统计报表。(未在上述直报系统中上报过报表的企业,先到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门户网站(http://www.hzjxw.gov.cn)数据报送平台--“电子信息产业直报系统”注册,开通后可补报报表。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为加强2013年市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本次采取纸质材料申报和网上申报并行的组织实施方式。
网上申报系统:“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http://220.191.210.97:8080/webhall/webindex.aspx。由申报企业自行按要求注册帐号(该系统中,一个组织机构代码证只能申请一个帐号,且在该系统中各个专项申报通用),提交申报项目的申请表(奖励类上报附件1,资助类上报附件2),其它申报材料不需要提交。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纸质申报材料请用A4纸双面印,胶装,一式六份,需于2013年10月15日前上报区发改局工业信息科。其中两份由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存档,材料中需在扉页装订“江干区财政扶持项目联系单”(见附件9)。
五、联系方式:
1、单位及地址:江干区发改局工业信息科,庆春东路1号江干区政府北楼414、415办公室
2、联系人及电话:杨月才:86974793,13588759172
杜新伟:86974794,13003616687
3、工作QQ群:江干发改局工业信息科群,群号:102600708
江干区信息服务业群,群号:155548324
有关文件、附表等电子文本可到群共享下载
附件:1. 杭州市信息软件和电子商务奖励资金申请表.doc
2. 杭州市信息软件和电子商务项目资助申请表.doc
3. 杭州市信息软件和电子商务扶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4. 杭州市信息信息软件和电子商务资助项目已完成投资财务清单.doc(研发项目)
5. 杭州市信息软件和电子商务资助项目已完成投资财务清单.doc(产业化项目)
6. 研发产业化类项目已完成投资明细表.doc
7. 研发产业化类项目人员经费明细表.doc
8. 财政资助情况说明表.doc
9. 区县市资助类项目汇总表.doc
江干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