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局,工信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2013年杭州市信息软件和电子商务专项资金项目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企业资质认定等方面的奖励,奖励类项目需为本年度和上一年度取得证书的奖励类项目。
2.对企业自主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资助。其中对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财政贡献大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电子商务发展研究项目及其它重大项目,按照重点项目评审标准进行评定。
3.本年度重点扶持基础软件、支撑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嵌入式软件、应用软件,以及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信息安全等领域的软件研发、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应用软件重点扶持金融、电力、通信、教育、交通、医疗、智能制造、智慧民生等行业应用领域的关键或共性软件研发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奖励、资助类项目申报要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
2.申请单位必须是承担组织与实施本专项资金涉及具体项目、活动等的单位,且无在建的本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3.申请材料真实可靠,信誉度高,不弄虚作假;
4.申请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并且,研发项目申报时,前期研发投资额应占计划投资额的30%以上;产业化项目原则上应是本年度完成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项目。
三、申报材料:
1.申请奖励时应如实填报和提供以下材料:
(1)杭州市信息软件和电子商务专项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地税、国税登记证等复印件;
(4)提供申请奖励相关内容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如CMMI4级以上评估证书、中国优秀软件产品证书等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除上述材料外,奖励类申报还应提供如下辅助材料:
(1)CMMI评估申请奖励企业还须提供SEI通过审核后的网上有关该企业信息(压缩成16K纸一张);
(2)涉及ISO27001、ISO20000奖励的,须分别提供咨询合同、认证合同复印件;
(3)合同、付款凭证、发票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2.申请项目资助时应如实填报和提供以下材料:
(1)杭州市信息软件和电子商务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2),投资额超过1000万的重点项目,请在本表相关项目中注明。
(2)杭州市信息软件和电子商务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3);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单位最近年度会计报表和其他相关财务资料(最近年度系指项目已完成投资所跨年份,其中新成立单位须提供截止到2013年6月底的公司财务报表);
(5)地税、国税登记证等的复印件;
(6)项目已完成投资额的财务清单和明细表(详见附件4、5、6、7,研发项目的已完成费用归结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底,完成项目的截止日期为项目实际完成日期。待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后,拟资助的项目需提供已完成投资额的专项审计报告);
(7)企业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上统计直报”系统中的2013年7月、8月的软件企业统计报表。(未在上述直报系统中上报过报表的企业,请先到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门户网站(http://www.hzjxw.gov.cn)数据报送平台--“电子信息产业直报系统”注册,开通后可补报报表。
注:以上为2013年项目申报预通知,请大家根据通知精神提前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组织和编写,最终上报材料以正式通知为准。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负责项目具体申报工作,联系人:张颖、刘玉军,电话:85253267、85253265。
江干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联系人:杜新伟,电话:86974794,、13003616687。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2013年9月11日
附件:点击下载
1.杭州市信息软件和电子商务专项奖励资金申请表
2.杭州市信息软件和电子商务专项项目资助申请表
3.杭州市信息软件和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杭州市信息信息软件和电子商务专项资助项目已完成投资财务清单(研发项目)
5.杭州市信息软件和电子商务专项资助项目已完成投资财务清单(产业化项目)
6.研发/产业化类项目已完成投资明细表
7.研发/产业化类项目人员经费明细表
8.财政资助情况说明表
9.区县市资助类项目汇总表